防止“小權任性”,把小區管理權還給業主
代表建議將“物業管理”改為“物業服務”,住建部迅速回應
防止“小權任性”,把小區管理權還給業主
《工人日報》
本報北京3月11日電 (記者羅娟)“防止‘小權任性’”“把小區管理權還給業主”……今天上午,上海富申評估咨詢集團董事長樊蕓代表告訴記者,“這是將‘管理’改成‘服務’的主要目的”。
今年全國兩會上,樊蕓代表一條將“物業管理”改為“物業服務”的建議獲得住房城鄉建設部的迅速回應,并引發網民熱議。
“我也沒想到住建部這么快就回復了。”今天上午,上海代表團全體會議結束后,樊蕓代表的電話響個不停,住建部工作人員打來進一步征詢她的意見,上海相關部門也邀請她返滬后進小區調研。
3月7日,在上海代表團小組會議上,樊蕓代表提出建議,在有關政策文件表述中,將“物業管理”統一改為“物業服務”。她認為,兩字之差,含義完全不同——物業首先要有服務意識。
現場發言被媒體報道后,迅速引發社會熱切關注,樊蕓代表被網友稱為“我的最強嘴替”。
3月9日中午,住建部工作人員打來電話,樊蕓代表沒有接到。當天晚上,對方就直接打到了上海代表團駐地的代表房間,明確告知將著手把《物業管理條例》修改為《物業服務條例》,行業分類也將由“物業管理”改成“物業服務”,納入國民經濟統計目錄。對于上位法民法典的修改,住建部也將提出建議。
物業行業第三方研究機構數據顯示,2025年全國物業服務企業(500強)平均物業費收繳率已降至71%,連續4年下滑,主要原因是物業服務質量不理想。
樊蕓代表在調研中了解到,一位71歲的駕駛員要進小區接送自己的獨居母親,但由于駕駛的不是長租車輛,物業保安始終不愿放行。
“民法典里物業管理的權利是業主的,并非物業公司的。”樊蕓代表說,“改兩個字,其實是將小區管理權還給業主,而物業公司要從服務的角度去思考問題。”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實施房屋品質提升工程和物業服務質量提升行動。有代表認為,“物業管理”改為“物業服務”,將對社區治理產生深遠影響。
北京金誠同達(西安)律師事務所主任方燕代表建議,推動《物業管理條例》相關條款優化升級,明確物業企業、業主、業委會、街道社區、監管部門的法定權責;細化物業服務質量標準、收費定價規則、公共收益管理、維修基金使用等操作規范。
樊蕓代表還提出一攬子提升物業服務水平的辦法:物業可以用“普惠服務+定制服務”模式運營,普惠服務不漲價,定制服務可收費;對物業公司進行信用評級;完善選聘和解聘機制;通過小區民主自治實行賬目公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