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治理共識,釋放數字紅利
【光明論壇】
近日,世界數據組織在北京宣告成立,旨在推動全球數據發展與治理實踐,促進數據在合規、安全、可信前提下交流與利用,服務全球數字經濟發展。
習近平主席向世界數據組織成立致賀信,指出“中國將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支持世界數據組織發揮作用,同各方一道凝聚數據治理規則共識,推動數智技術創新,促進數據安全有序流動和高效開發利用,服務全球數字經濟健康發展,讓數據紅利更好造福各國人民”。這深刻闡明了數據資源的核心價值與時代意義,為全球數據治理與數字經濟合作指明了方向。
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是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基礎,已快速融入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和社會服務管理等各環節,深刻改變著我們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社會治理方式。“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指出,“拓展數智領域國際合作”“積極參與人工智能、數字貨幣、數據跨境流動等領域國際治理,在數據安全、隱私保護、跨境執法協作等方面達成更多共識”。我國先后出臺《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2025年數字經濟發展工作要點》等政策文件,為激發數字經濟活力、優化數字社會環境、筑牢數字安全屏障等提供了政策牽引和制度保障。此次世界數據組織的成立,為深化數據國際合作、完善全球數據治理提供了有益平臺,也是我國順應大勢、以高水平制度型開放拓展發展新空間的主動選擇。
當前,我國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進程明顯加快,數字經濟創新活力迸發。“十四五”期間,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升近3個百分點,由2020年的7.8%升至2025年的10.5%以上;數字經濟核心產業規模由約8.1萬億元增長至超過14.7萬億元,增長6.6萬億元;年均復合增長率達12.8%,遠高于同期GDP增速。我國深入實施“東數西算”工程,全國80%的智算資源在八大樞紐集聚;建立全國算力資源監測調度體系,監測調度試驗驗證平臺上線運行;全國一體化公共數據資源登記體系基本建立,實現省域全覆蓋,登記量超13萬項……伴隨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持續深化,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作用更加突出。
加強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對促進數據安全有序流動和高效開發利用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在數字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數據跨區域、跨行業、跨主體流動日益頻繁,數據泄露、濫用、篡改等安全風險也隨之凸顯。完善的數據基礎設施能夠通過全方位的安全防護體系,為數據流動筑起“防火墻”。“十四五”期間,我國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吸引接入包括數據交易所、數據開發商在內的供數、治數、用數等各類主體超2000家,吸納產學研1200余家單位積極參與,支撐政務治理、金融風控等上百個場景應用,上架近萬個數據產品。
一方面,高性能的算力基礎設施能夠高效處理海量、多類型、高增速的數據,快速完成數據清洗、分析、挖掘等加工環節,降低數據開發利用的技術門檻和成本,讓各類市場主體能夠便捷地獲取數據價值;另一方面,完善的數據基礎設施能打破部門、行業、區域間的“數據孤島”,推動數據資源互聯互通、共享共用,讓分散在不同領域的數據形成合力,為跨行業創新、跨領域應用提供數據支撐。
護航數字經濟行穩致遠,須統籌發展與安全,不斷健全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我國已出臺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初步搭建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框架體系。未來,應著力維護國家數據安全,保護個人信息和商業秘密,促進數據高效流通使用,賦能實體經濟,統籌推進數據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體系,提高我國數字經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通過規范數據產品與標注流程,降低流通成本,加速數據向生產要素轉化,為大模型、行業智能應用提供可靠資源供給,推動我國數據治理從建章立制走向價值釋放,持續為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與人工智能創新提供強勁支撐。
當前,全球數據合作正迎來歷史性跨越。從國內政策的系統布局到全球規則的倡導共建,我國不僅是數字時代的參與者,更是建設者與貢獻者。面向未來,著力暢通數據流動渠道,激活數據市場供需生態,不斷完善全球數據治理體系,將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動能。
(作者:敦志剛,系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全球治理研究中心辦公室主任、全球治理觀察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