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館”事件敲響警鐘:日本右翼風險值得高度警惕

當地時間3月24日,日本陸上自衛隊三等陸尉村田晃大攜帶刀具翻墻闖入位于東京都港區的中國駐日本大使館館區,并試圖威脅中方使館人員。事發當日,中方對此事件深感震驚,已向日方提出嚴正交涉并表示強烈抗議。據日本共同社報道,26日,日本東京警視廳將嫌犯村田晃大送交檢方,送檢罪名為非法侵入建筑物。盡管該事件未造成中國駐日使館人員傷亡,但已嚴重違反使館不可侵犯的基本準則,更暴露出日本當局長期以來對右翼反華勢力的姑息縱容以及對中國駐日使領館的保護不力等問題。
“闖館”事件嚴重違反國際公約
“闖館”事件嚴重違反《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公約》明確規定,使館館舍不得侵犯,未經派遣國使館館長的同意,接受國的任何人不得進入。雖然日方初步認定村田屬于個人作案,但日方作為《公約》締約國仍不能免除相關的國家責任。《公約》明確規定,接受國負有“特殊責任”,應當采取一切適當措施,保護使館館舍免受侵入或損害,并防止一切擾亂使館安寧或有損其尊嚴的行為。這一條約義務不僅限于應對侵闖等突發事件,實際上還包含合理預防與風險控制。
自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去年11月發表涉臺錯誤言論以來,中日關系持續緊張,中國駐日使領館長期面臨一定安全風險。日本右翼分子能夠闖入館區,反映出日方對中國駐日使館的安保不力。在國際法實踐中,即便非法侵闖使館館舍的行為由私人實施,只要接受國未盡到保護使館的“特殊責任”,仍會因“不作為”或“未有效作為”而承擔相應的國家責任。因此,中方在事件發生后要求日方徹查事件、嚴懲責任人、切實加強安全保障,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具有明確的國際法依據。
駐外使領館安全風險上升
此次侵闖使館館舍事件并非孤立個案,而是在當前國際環境下駐外外交機構安全風險上升的一個具體體現。外交使館作為國家主權與尊嚴的象征,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極易成為各類極端社會情緒的宣泄對象。
近年來,由于雙邊關系惡化引發的針對外交機構的沖擊、攻擊事件時有發生,甚至呈現出一定程度的常態化趨勢。在地緣政治矛盾與相關國家民族情緒的交織作用下,使館館舍的安全風險日益上升。
日本右翼勢力針對中國駐日使領館的滋擾、侵犯行為從未停止,且呈蔓延態勢。在2023年中日就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問題發生爭議期間,中國駐日使領館周邊頻繁出現日本右翼反華勢力的滋擾活動,其中一些行為已對使館安寧與尊嚴構成實質影響。本次闖館當事人的現役陸上自衛隊人員身份,進一步凸顯日本右翼反華勢力的猖獗。
日方亟需反思對華政策
針對本次事件,日方警視廳聲稱將采取包括增派警力在內的應對措施。中方應“聽其言、觀其行”,敦促日方切實履行國際法義務。日本當局有責任依其國內法追究行為人村田的刑事責任,并就使館安全保障問題向中方作出負責任的說明,同時采取切實措施彌補安保漏洞。這是日方履行包括《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關于防止和懲處侵害應受國際保護人員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約》在內的國際條約義務的基本要求。從國際法關于國家責任的角度看,接受國不僅負有事后追責義務,還應通過制度建設、執法實踐及風險預判等方式,從源頭上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這不僅包括完善國內法中針對他國外交機構的安全保障機制,也包括對可能誘發極端行為的社會環境進行必要的思想引導與約束。
近年來,日本國內右翼思潮持續活躍,在涉華問題上不斷釋放對抗性信號。這一定程度上助長和推動了日本社會反華情緒的蔓延。在此背景下,個別極端個體將政治立場轉化為激進行為的風險明顯上升。因此,除了徹查此次事件,日方還應當在對華政策上反思糾錯,從根本上杜絕此類事件重演。國際社會也應高度警惕日本國內加速右傾和自衛隊擴軍失控的危險動向。(作者系華陽海洋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包毅楠,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美國研究所研究員曹群)
編審:高霈寧 邢硯薷 張艷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