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推進美麗中國建設

從關注“人”的民法典,到關注“自然”的生態環境法典,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正呼之欲出。編纂生態環境法典,著眼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系統回應全人類面臨的環境污染、生物多樣性減少、氣候變化等威脅,以法治之力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為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筑牢法治根基。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在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綠色低碳發展等方面都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美麗中國建設邁出重大步伐,為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奠定了堅實的實踐基礎,也積累了寶貴經驗。與此同時,我國目前現行有效的生態環境領域法律有30多部,還有100余件行政法規、1000多件地方性法規,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規章制度等,不僅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法治保障,也為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法典是新時代的法治標識。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是將現行的有關流域、區域、自然資源、生物多樣性以及循環經濟、節約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規范,擇其要旨要則體現到法典中。這既不是簡單的法律匯編,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以法典化立法方式對我國現有的生態環境法律制度機制和規則規范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集成升華。
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是人心所盼。新時代以來,隨著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從“求生存”到“求生態”,從“盼溫飽”到“盼環保”,人民群眾對良好的生態環境有越來越強的迫切要求,希望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實現“雙碳”目標,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法律不是空中樓閣,必須扎根于泥土,服務于我們每一個普通人的生活。此次提請審議的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正是認真傾聽了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呼聲,不僅有大氣污染、水體黑臭等傳統污染治理,還延伸到具有長期性、隱蔽性危害的新污染物治理,將光污染、電磁輻射污染等新情況新問題寫入。
編纂生態環境法典,也正當其時。當前,美麗中國建設不斷推進,對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是“十五五”開局之年。“十五五”規劃建議用專章部署“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美麗中國”,要求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牽引,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增強綠色發展動能。
為此,法典草案里,“應對氣候變化”專章中規定了碳達峰碳中和、減緩氣候變化、適應氣候變化的具體舉措,還對開展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國際合作等作出規定,體現出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國際承諾。對于應對氣候變化、碳達峰碳中和、綠色低碳發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法典就此作出一些原則性、引領性規定,有利于為今后我國相關法律制度建設留有空間,以體現法典的時代性、前瞻性。
法典長卷啟,青山入畫來。期待這部法律案的通過出臺,能以法治之力持續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守護你我共同的家園。(中國經濟網評論員 臧夢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