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薩摩亞從事過為期3年的教育部援教任務。在這3年的海邊生活里,海洋展現出一種獨特而嚴謹的秩序。清晨沿著海邊的小道散步,淺海里的海參清晰可見,不遠處的海水里常有人在靜靜垂釣,岸邊也不時有人提著一早下海抓來的螃蟹,追著向我兜售。只是,在我接觸的許多當地家庭的餐桌上,海鮮并不常見,阿皮亞唯一的海鮮市場反而更多是外國人和餐館老板光顧。這種反差讓我開始思考:島國臨海,村民們并沒有靠海吃飯;海很大,也不等于可以無限取用。這份臨海不靠海的克制背后,答案往往不在海里,而在規則里。長期以來,太平洋地區的漁業之爭,表面是資源之爭,本質是規則定價權之爭。
在薩摩亞,近海資源如海產品捕撈、旅游地收入等歸鄉村議事會管理,村民是生態與生計成本的第一承擔者。許多村莊通過村規民約或漁業附例限制破壞性捕撈,對潟湖等敏感海域的捕撈方式有著近乎苛刻的要求。例如,當地明確禁止在潟湖內使用機動船進行網捕。在這種行政能力相對有限的島嶼環境中,村莊和鄉村議事會反倒撐起了一張最堅韌的保護網。
然而,當話題轉向深海中的金槍魚時,治理尺度就超出了村莊治理范圍。金槍魚牽動的不再是一家一戶的餐桌,而是國家財政、國際市場與地緣秩序的深度博弈。對許多太平洋島國而言,金槍魚早已不只是吃不吃的問題,而是能不能把資源轉換成財政收入、公共服務和就業崗位的問題。
近年來,太平洋地區不斷強化“以海為家”的身份共識。太平洋島國論壇領導人在《海洋聲明》中直言,本地區“96%是海”,海洋處在地理、文化與經濟的核心。這種呼聲的日益高漲,是島國主權與規則意識的全面覺醒:家要守得住,首先要能守住資源、秩序以及規則的制定權。在這一進程中,太平洋漁業治理中最有代表性的制度創新,莫過于由“瑙魯協定締約方”推動的“船日制”。
船日制的出臺不再是被動地談捕魚配額,而是給全球金槍魚捕撈總量設上限,將捕魚天數變成可以分配、可公開交易的資產,漁船必須按天付費。這一制度將分散的海域重塑為一個具有共同定價權的準入市場。由此,多個小國合縱連橫、用統一規則對外談判,過去由外部大國主導的地板價就被拉升到了更接近市場的合理價位。據公開資料顯示,相關收入由2010年的約6400萬美元上升到2016年的4.7億美元。自2017年始,準入費收入一直維持在4.69億至4.97億美元之間。顯然,規則的變化讓資源租金實實在在地留在了地區內部。但價格抬上去之后,圍繞準入、轉運與執法的博弈也會更激烈。
規模化捕撈從來不是只賺不賠的生意,它正將治理壓力從海面引向岸上。高昂的監測成本、復雜的港口監管以及對跨境數據協作的長期依賴,都在考驗著島國的治理韌性。而更深層的挑戰在于“近海”與“外海”的秩序錯位:近海可以靠村社傳統維持節制,外海則必須依靠現代國家能力與區域制度兜底。一旦外海規則執行軟弱,非法捕撈就會浮出水面,甚至反過來削弱“藍色太平洋”的政治共識。真正的分水嶺在于:捕撈強度能否完全被規則鎖住?治理能力能否切實得到提升?如果這些命題能得到肯定的回答,“藍色太平洋”就不再只是口號;若答不出來,再大的海也守不住自己的未來。
從薩摩亞淺灘的守望,到遠洋博弈中的制度重構,太平洋島國正在用最現實的方式回答:海不是誰的“后院”,規則要牢牢攥在島國自己手里。對于那些試圖進入這一區域的外部伙伴而言,與其空喊“藍色太平洋”的口號,不如把合規捕撈、港口監管、衛星監測和收益透明化落在實處,與島國開展真誠、務實的合作。(作者是聊城大學歷史文化與旅游學院教授,太平洋島國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