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歐自貿協定何以迅速達成?

1月27日,印度總理莫迪宣布,印歐簽署了印度—歐盟自由貿易協定。在美國對印度、歐盟等經濟體征收高關稅之際,印歐自貿協定的達成備受矚目。該協定雖然回避了農產品準入等若干關鍵議題,是一份“退而求其次的閹割版協議”,但仍將對國際貿易格局產生重要影響。
印歐自貿協定大幅提升彼此市場準入
該協定旨在改善市場準入,減少貿易壁壘,并為雙方企業提供更穩定的長期預期。根據該協定,印歐將取消或降低超過90%貿易商品的進口關稅,從而提升彼此市場準入水平。由于歐盟出口印度商品的關稅將被削減96.6%,歐盟對印度出口額有望在2032年之前翻番。
歐盟尤其是德國的汽車行業也將因此受益。印度目前對歐盟進口汽車征收高達110%的關稅。根據最新協定,今后印度將對至少25萬輛汽車逐步降低關稅至10%。這將使大眾、雷諾、梅賽德斯-奔馳和寶馬等歐洲汽車制造商受益。預計,歐盟國家每年可節省高達40億歐元的產品關稅。這將利于歐盟出口商獲得競爭優勢,大幅降低歐盟產品的市場準入門檻。
與此同時,歐盟將在未來七年內削減99.5%從印度進口商品的關稅,其中印度海產品、皮革和紡織品、化學品、橡膠、賤金屬以及寶石和珠寶的關稅將降至零。雙方還將通過簡化海關程序、加強監管合作以及明確衛生檢疫與技術標準等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印度總理莫迪表示,該協定“被稱為‘所有協議之母’,涵蓋全球經濟總量的25%,以及全球三分之一的貿易,將為印度人民和歐洲民眾帶來重大機遇”“該協議將驅動貿易、投資與創新,同時加強我們之間的戰略關系,體現了我們塑造穩定、繁榮且面向未來的經濟關系的共同決心”。
印度官員透露,該協定的法律審查程序約需五六個月時間。在歐洲議會與印度聯邦內閣批準后,雙方將簽署正式文件。印度貿易部長戈亞爾表示,印度希望協定能在今年內生效。
美國關稅霸凌為協定談判按下“快進鍵”
印度與歐盟的貿易談判始于2007年,后來圍繞汽車、農業與農產品的分歧而擱置長達九年時間,直到2022年才重啟,并在過去六個月內加速推進。分析普遍認為,美國在全球范圍內發動貿易戰、關稅戰,大搞關稅霸凌系印歐自貿協定加速之關鍵。
2025年8月6日,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行政令,以印度“直接或間接進口俄羅斯石油”為由,對印度輸美產品額外征收25%的關稅。而根據特朗普此前7月31日簽署的行政令,美國將從8月7日開始對印度輸美商品征收25%的關稅。上述關稅疊加后,印度輸美商品將總體適用50%的關稅稅率,達全球最高水平。面對美國重壓,印度一面持續推動與美國的貿易協定談判,一面尋求其他合作方,拓展合作空間,以其慣用的“多向對沖”緩解美國高關稅所帶來的沖擊,并爭取盡可能對印度有利的經貿安排。近年來,印度已相繼與英國、阿曼和新西蘭達成協定。印歐自貿協定系印度達成的第四項重大貿易協定。
對歐盟而言,由于特朗普對“跨大西洋伙伴”反復進行關稅威脅,甚至揚言吞并格陵蘭島,歐盟不得不調整對外策略。歐盟試圖將自身定位為“穩定、可預測”的多邊合作伙伴,以實現貿易多元化布局。此前,歐盟已經陸續與印度尼西亞、墨西哥、瑞士,以及由南美國家組成的南方共同市場簽署貿易協議。與此同時,歐盟也加速推進與印度的貿易談判。目前,歐盟是印度最大的貿易伙伴,印度則是歐盟第九大貿易伙伴。根據歐盟數據,印度和歐盟2024年雙邊貿易額達到1200億歐元,占印度貿易總額的11.5%。根據印度官方公布的數據,2024至2025財年,印歐貿易額為1365億美元,略高于印度與美國的1320億美元貿易額。
中等強國“抱團”抵御美國關稅戰
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說:“歐盟與印度共同創造了歷史。我們建立了一個擁有20億人口的自由貿易區,雙方都將從中受益。”事實上,印歐自貿協議的影響已超越印度與歐盟雙邊層面,凸顯了世界主要經濟體推動貿易多元化的趨勢。由于美國貿易政策朝令夕改,世界各主要經濟體必然會尋求降低對美國的貿易依賴,以規避不確定性風險。馮德萊恩還表示,這項協議向世界表明,基于規則的合作仍然能夠帶來豐碩成果。這表明,歐盟希望通過印歐貿易協定維護受到挑戰的國際貿易秩序。
無獨有偶,近期加拿大總理卡尼在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上發表演講,不點名地批評了美國和特朗普政府的單邊主義政策。他表示“基于規則的全球秩序已經終結,為此中等強國必須采取行動。如果你不上桌吃飯,你就在菜單上”。此后,卡尼又在加拿大發表演講,表示“加拿大必須成為一座燈塔——為漂泊不定的世界樹立榜樣”“在高墻林立、邊界日益封閉的時代,我們展示了一個國家如何同時做到開放與安全、包容與強大、有原則且有力量”。
毫無疑問,印度和歐盟都有意通過達成印歐自貿協定對沖美國的關稅和貿易政策壓力,為本土產業和商品提供更大空間。同時,對于印度和歐盟而言,自貿協定雖然重要,但仍無法取代雙方與美國的貿易協議,因此,雙方快速達成協定的另一重要目的,就是爭取在與美國的談判中贏得更有利地位。(作者系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南亞所執行所長、研究員王世達)
編審:高霈寧 蔣新宇 張艷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