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歐盟的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正式生效,該機制針對歐盟進口的“高碳排放”產品征收“碳關稅”,涉及鋼鐵、鋁、水泥、化肥、電力及氫能六類高耗能產品。該法規剛一實施就遭到歐盟內外的指責:歐洲有色金屬產業等高耗能行業抱怨該機制對進口的高污染產品碳排放默認值過于寬松,中國、印度、巴西等歐洲主要貿易伙伴則對該機制表示關切和反對。
CBAM是歐盟推行綠色新政的一個核心內涵,直接服務于歐盟構建清潔能源體系的戰略目標,即到2030年碳減排55%,2050年實現碳中和。從法理上看,該機制的立法依據是2021年通過的《歐洲氣候法》,它將2019年出臺的《歐洲綠色協議》的政治承諾轉化為法律義務。表面上,CBAM能夠幫助歐洲傳統高耗能行業向綠色低碳產業轉型,有助于歐洲實現其碳減排的戰略目標。但換一個視角看,CBAM又是歐盟實施“綠色壁壘”的一個貿易政策工具,通過嚴苛的產品生產碳排放值核算,抬升特定產品的進口標準,迫使歐盟的貿易伙伴接受歐盟的碳定價體系,從而達到對發展中國家強征一筆高額“綠色關稅”的意圖。
自馮德萊恩擔任歐盟委員會主席以來,歐盟始終致力于推行綠色新政,出臺了若干相關法律法案。然而,如今的歐洲綠色發展政策正在走進一條“死胡同”,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其環保理念過于超前且不切實際。CBAM試圖達成一石二鳥的效果:一方面通過歐盟的“綠色壁壘”向廣大發展中國家征收高額“碳關稅”;另一方面通過“碳稅補差”系統倒逼歐洲那些高耗能行業加快改革步伐,向綠色產業轉型。可以看出,歐洲試圖將其“規范性力量”賦予到綠色發展轉型之中,意圖將其延伸為規范全球的“綠色單邊主義”。
然而,CBAM看似“高大上”,實際卻是損人不利己。其一,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應是全世界各地區各國通力合作、共同努力的一項重任,而不是歐洲一個地區所能解決的。其二,即使歐盟甘當全球綠色新政的推手和旗手,也需同其他國家和地區平等協商,尊重和照顧彼此的重大關切,而不是以一己之私和“綠色壁壘”來強加于人。其三,歐盟看似先進超前的環保政策和綠色法規,實際上是強迫發展中國家接受歐洲碳足跡核算驗證,提高他們應對氣候變化的成本。廣大發展中國家高耗能行業為應對歐盟嚴苛的法規,不得不投入巨資促產業向低碳轉型,從而喪失支柱產業的價格競爭力。
歐盟“碳關稅”機制的生效,可能對中歐貿易產生沖擊。有分析指出,中國鋼鐵和鋁行業每年可能因此新增數十億元人民幣碳成本。此外,歐盟還計劃到2028年把六類高碳產品擴展到機械裝備、汽車零部件及家用電器等180項密集型產品。這種過高的碳排放默認值及寬范圍產品界定,對中國等廣大發展中國家而言,意味著貿易不公平且具有歧視性,不但違背了WTO“最惠國待遇”原則,而且背離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巴黎協定》確定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
歐盟構筑“綠色堡壘”,實際上反映出歐洲硬實力和國際競爭力快速下滑的現實。地緣環境惡化,科技創新乏力,經濟停滯不前,市場競爭激烈,民粹主義高漲……這些變數讓歐盟越來越傾向于實施貿易保護主義措施,只不過相較于其他政策,CBAM的“綠色壁壘”更加隱秘,且更具欺騙性。面對歐盟實施的綠色雙標新政,歐洲內部也有不同于歐盟官方的論調。例如,德國工商大會主席阿德里安表示,德國“不能再自以為是地指導全世界”,應對氣候變化必須與其他國家合作。
在內外交困的背景下,以綠色發展之名,行貿易保護主義之實,對廣大發展中國家設置“綠色壁壘”,同時又保護歐洲落后的高耗能產業。這種雙標的做法,最終損害的只會是歐洲與其他貿易伙伴之間的關系,以及歐洲經濟發展的未來。(作者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歐洲研究所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