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能源體系建設中的區域協同性
【學思踐悟】
能源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石。“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要“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2026年全國能源工作會議提出“錨定2030年初步建成新型能源體系、推進能源強國建設”目標任務。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必須平衡好能源總體規模與區域布局的關系,加強能源工作的系統性、協調性,推動東中西地區在新能源生產、傳輸、消費等領域各展所長、協同共進,為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穩定可靠能源支撐。
聚焦資源端,堅持區域間差異化布局
我國能源資源分布呈現“西富東貧、北多南少”的特征,而中東部地區電力需求旺盛,資源與需求空間錯配矛盾突出。立足區域比較優勢,堅持差異化布局,既能最大化釋放資源潛力,又能形成區域聯動、相互支撐的新能源增長極,為新型能源體系建設注入強勁動力。
西部地區要立足“風光資源富集、土地空間廣闊”的比較優勢,打造國家級新能源基地。依托西部地區“沙戈荒”、大型水電基地等資源稟賦,加快構建“多能互補”的清潔能源體系。重點推進風光儲一體化基地建設,配套發展光熱發電、抽水蓄能等調節性電源,提升電力輸出穩定性與可靠性。加強技術攻關,研發適用于高海拔、強風沙等嚴苛環境的耐候型光伏組件和高效低風速風機。探索“新能源+生態修復”模式,實現新能源生產與環境保護雙贏。
東南沿海地區要堅持“技術引領、陸海并舉”戰略,培育新能源創新高地。東南沿海地區是我國能源轉型前沿陣地,要以科技創新破解資源開發瓶頸,以陸海統籌激活發展潛能,為新型能源體系建設提供強勁支撐。聚焦深遠海風電裝備、氫能存儲材料等“卡脖子”環節,推動海上風電機組等裝備國產化迭代,提升核心零部件自主可控水平。重點推進深遠海風電基地化開發,結合海洋牧場景觀打造多能互補示范項目。以港口為樞紐,打造海上風電母港,帶動裝備制造、運維服務等全產業鏈集聚。通過技術賦能、陸海聯動、生態支撐,讓東南沿海成為新能源技術創新策源地、產業集聚地與示范引領地。
中部地區發揮“市場腹地廣、應用場景多”的集成優勢,建設新能源消納樞紐和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重點強化電網基礎設施,通過特高壓與智能配網協同建設,破解“西電東送”傳輸瓶頸,同時依托虛擬電廠技術聚合分布式資源,提升系統調峰能力。充分發揮中部地區制造業基礎雄厚優勢,推動新能源與高端裝備制造深度融合。通過推動成立區域新能源產業聯盟等方式,強化協同,使中部地區成為銜接西部生產基地與東部創新高地、平衡全國能源供需的核心支點,為能源轉型發揮“承東啟西”的橋梁作用。
聚焦傳輸端,加快構建全國“一張網”
因空間布局不均衡、跨區域輸電通道建設有待完善,我國新能源“發得出、送不走”問題亟待破解;再加上新能源本身具有間歇性、隨機性、波動性特征,以及單一區域調節能力不足,局部地區棄風棄光現象不時出現。同時,區域間存在制度壁壘,制約了清潔能源大范圍優化配置,亟須聚焦傳輸端,構建全國新能源“一張網”,破解消納困境。
升級“西電東送”“北電南供”通道,夯實跨區輸電支撐。立足資源與負荷逆向分布格局,加快現有特高壓通道擴容改造,重點推進西北、華北新能源基地至中東部負荷中心的新建通道規劃建設,優化主干電網交直流混聯結構,構建大電網、配電網、微電網分層協同的新型電力系統形態,實現“源網荷儲”動態平衡與協調互動。同步提升通道智能化水平,搭建覆蓋全鏈條的數字化管控平臺,實現跨區輸電功率靈活調節、設備狀態實時預警與故障快速隔離,破解傳統通道“剛性輸電”局限,提升對間歇性新能源的消納能力,從硬件上解決“發得出、送不走”的痛點。
完善新能源跨省跨區交易機制,暢通綠電自由流動渠道。以市場化手段打破區域分割壁壘,統一全國綠色電力交易規則、技術標準與計量核算體系,構建涵蓋中長期交易、現貨交易、輔助服務交易的多元交易品種體系。健全跨省跨區輸電費用分攤機制,優化交易流程,推行“一站式”數字化交易服務,降低市場主體交易成本。依托全國電力交易平臺,打通綠電交易與綠證核發、碳市場履約的銜接通道,構建科學統一的綠電環境價值核算與認證體系,鼓勵東部高耗能企業、綠色制造園區優先采購跨區綠電,通過價格信號引導清潔能源向需求集中區域高效流動,把西部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實現東部市場優勢對西部清潔能源開發的可持續反哺。
建立區域能源應急協同機制,提升極端情況下能源保障能力。針對極端天氣、設備故障等突發情況,搭建國家統籌、區域聯動的能源應急指揮平臺,制定跨省跨區電力互濟應急預案,明確不同預警等級下的響應流程、責任分工與資源調配機制。強化區域調節資源共享,整合抽水蓄能電站、新型儲能設施、可調節負荷等靈活資源,建立全國統一調節資源庫,實現“余缺互濟、峰谷互補”動態平衡。完善應急響應聯動機制,加強跨區調度協同與數據共享,定期開展多場景聯合演練,提升極端情況下快速響應與資源跨區調配能力,確保電力供應緊張時能源安全底線不突破,為全國新能源“一張網”穩定運行提供堅強保障。
聚焦消費端,形成綠色低碳新業態
當前,我國新能源消費端存在區域轉型不均衡的問題,東部地區綠色消費場景豐富、政策支撐完備,而中西部地區綠色消費場景有待完善,消費端主體參與度不均,綠色產品滲透率偏低,新能源消納缺乏穩定需求支撐,部分地區棄風棄光率高。因此,要聚焦消費端推進區域協同轉型,加快形成全國統一的綠色消費市場。
強化多元主體協同,凝聚消費轉型合力。從政府部門來看,應發揮引領作用,將綠色低碳納入公共機構考核體系,全面推進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優先采購新能源交通工具與綠色辦公用品,打造示范標桿。從企業層面來看,應履行主體責任,一方面加大綠色產品研發投入,推動工業產品、消費品向低碳化、輕量化升級;另一方面推行綠色供應鏈管理,將碳足跡核算貫穿生產、流通全環節,主動披露產品環境信息。同時,引導公眾樹立綠色消費理念,通過公益宣傳、碳賬戶激勵、綠色生活科普等方式,推動綠色出行、節約用電、低碳購物成為全社會共識。
深化場景融合應用,拓展綠色消費空間。在城市,推進“新能源+交通”融合,優化充電樁、換電站布局,支持新能源汽車在公交、物流、出租車等領域規模化應用,打造綠色交通示范城市;推廣“光伏+建筑”一體化,鼓勵新建建筑安裝分布式光伏,既有建筑開展節能改造,實現建筑用能自給自足。在鄉村,結合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房屋頂光伏開發、生物質能綜合利用,支持新能源農機具推廣應用,構建鄉村綠色能源消費場景。工業領域,推動高耗能企業綠色用能轉型,鼓勵通過綠電交易、自備新能源項目等方式提升綠電使用比例,培育零碳工廠、零碳園區,實現生產消費協同降碳。
完善政策激勵機制,優化轉型制度環境。建立市場化激勵機制,推廣綠色電力證書、碳積分等制度,將個人綠色消費行為與信用評價、消費優惠掛鉤,企業綠色采購與稅收減免、項目審批優先等政策關聯,激發轉型內生動力。健全標準認證體系,統一綠色產品、綠色服務的認證標準與標識規范,打擊虛假綠色宣傳,保障消費者權益。強化科技與金融支撐,支持節能技術、儲能設備、智能監測等低碳技術研發應用,鼓勵金融機構推出綠色消費信貸、碳賬戶理財等產品,降低綠色消費門檻。同時,建立跨區域消費協同機制,推動綠色消費標準、激勵政策區域互認,避免地方保護,形成全國統一的綠色消費市場,讓綠色低碳消費新業態在全國范圍內落地生根。
(作者:羅瓊,系天津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天津市委黨校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