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如何賦能人工智能發展
【學思踐悟】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人工智能+文化”成為代表委員們熱議的高頻詞匯?!笆逦濉币巹澗V要明確提出全面實施“人工智能+”行動,強調要加強人工智能同文化建設相結合。在這場由技術驅動的時代變革中,文化絕非僅僅是人工智能的“應用場景”或“被改造對象”——恰恰相反,它是這場技術革命中不可或缺的“賦能者”。在醫療、工業、物流等領域,人工智能解決的是效率與精準的“硬”問題;而在文化領域,人工智能面對的是意義、情感與人性。正是這種特殊性,決定了文化能為人工智能發展提供最獨特、最不可替代的價值支撐。
文化為人工智能提供意義與情感的“訓練場”。人工智能的進化,本質上是一個從“計算”走向“認知”,再走向“理解”的過程。工業場景中,人工智能的任務是識別缺陷、優化路徑,目標明確且可量化。然而在文化創作中,人工智能面對的卻是意義的生產與傳遞。當人工智能進入這一場域,它必須學習處理意義的模糊性、解讀的多樣性、價值的相對性。一幅畫作的留白、一首詩歌的意境、一部電影的情緒張力,這些難以量化的要素,恰恰是訓練人工智能走向更高智能形態的“必修課”。我們稱之為“意義敏感度”的培養——讓算法不僅懂得“像什么”,更嘗試理解“意味著什么”。與此同時,文化為人工智能注入了不可或缺的情感維度。人工智能無法擁有情感,但當它參與文化創作時,它必須學習識別情感表達、理解情感邏輯、生成情感符號。這個過程雖然不是真正的情感體驗,卻能讓人工智能更好地服務于人類的情感需求。特別是在老齡化社會背景下,老年群體在情感陪伴、精神慰藉方面的需求持續上升,具有情感理解能力的人工智能,將在銀發經濟中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文化為人工智能開辟全民參與的“實驗室”。如果說意義與情感的維度是文化對人工智能的“縱向”滋養,那么我國龐大的文化消費市場,則為人工智能提供了“橫向”的試驗場。從創作到傳播、從教育到文旅,文化領域構建了一條極長的價值鏈——創意構思、素材生成、制作生產、傳播分發、衍生開發、受眾互動——每一個環節都可以嵌入人工智能的能力,也都催生著對人工智能技術的新需求。在創作端,人工智能正顯著改變內容生產流程,讓普通創作者能夠以極低成本生成高質量文化產品,進一步拓展了全民創作的邊界;在傳播端,人工智能驅動的精準推薦讓文化內容高效觸達目標受眾;在文旅端,沉浸式體驗、數字孿生技術讓文化遺產變得可感知、可交互,故宮博物院對《千里江山圖》的動態呈現、各地博物館的沉浸式數字展,為人們探索傳統文化提供了全新可能。這種“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良性循環,正是文化賦能人工智能的生動實踐。更重要的是,文化場景的全民參與性,使得人工智能技術能夠在最廣泛的人群中得到測試、反饋與迭代。
然而,文化賦能人工智能發展的過程并非一帆風順。文化建設領域出現的一些矛盾和問題,如產業層面的結構性失衡、資源要素的“馬太效應”、版權困境、主體性的挑戰等,促使我們重新審視人工智能的發展方向與治理邏輯。同樣,歷史也告訴我們,文化與技術的關系從來不是單向的“技術決定論”,而是復雜的雙向建構過程。立足當下、面向未來,讓文化真正賦能人工智能發展,需要在制度創新、平臺建設、人機關系、跨界融合、人才培養等多個維度協同發力。這既是回應現實困境的必然要求,也是把握時代機遇的戰略選擇。
第一,以制度創新守護原創尊嚴。人工智能時代的版權困境,本質上是工業時代的版權制度與數字時代的創作方式之間的錯位。破解這一困境,需要盡快建立適應人工智能特性的版權規范——明確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版權歸屬,規范訓練數據的授權使用,建立人工智能創作作品的標注機制。更為根本的,是要在制度層面確立一個基本原則:技術進步不能以犧牲創作者的合法權益為代價,算法的“學習”不能淪為對原創的無償侵占。讓每一次技術突破都尊重創作的尊嚴,讓每一項制度設計都守護原創的價值——這是人工智能時代文化繁榮的制度基石。
第二,以平臺建設激活文化數據價值。文化數據的分散化、部門化、孤島化,是制約人工智能時代文化創作的瓶頸之一。從頂層設計入手,建立國家級的文化數字資源平臺,打通部門壁壘,降低創作者的搜尋成本,讓沉睡的文化資源真正轉化為可被激活的智慧。建設特色文化基因數據庫,為各民族紋樣、傳統技藝、非物質文化遺產建立數字化檔案——這類“數據底座”的構建,將為人工智能時代的文藝創作提供豐富而規范的素材支撐,也能夠讓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數字時代獲得新的生命形態。
第三,以人機協同重塑創作主體關系。人工智能時代,人與工具的關系需要重新定義。人工智能可以提供選項,但選擇權永遠在人類手中;人工智能可以生成內容,但價值判斷必須由人完成。理想的人機關系,應當是“結對幫扶”式的協同:人類負責創意引領、價值判斷、情感表達,人工智能負責技術實現、效率提升、方案生成。對技術要“敞開懷抱”,同時“堅守人自身的主體性”——這既是藝術創作的原則,也是人工智能時代人類與技術相處的智慧。更深一層看,我們有責任探索人機協同的倫理邊界,去挑戰算法可能帶來的審美同質化,在技術邏輯中注入人文精神的基因。
第四,以跨界融合拓展文化價值空間。文化的生命力在于流動與交融。應進一步深化新大眾文藝與文旅、文創、科技等領域的深度融合,創新打造“微短劇+文旅”“網絡文學+IP衍生”“網絡游戲+傳統文化”等發展模式,培育數字文博、沉浸式演藝、智慧文旅、虛擬文化社區等人文經濟新業態。通過跨界融合推動“文旅體商深度融合”,讓文化在更廣闊的場景中釋放價值,讓“體育搭臺、文化唱戲、旅游引流、消費升級”成為現實。這既是文化產業自身發展的需要,也是文化賦能經濟社會發展的應有之義。
第五,以人才培養筑牢創新發展根基。人工智能時代的文化創作,呼喚復合型人才——既要懂藝術創作,又要懂技術邏輯;既要理解傳統文化,又要把握數字時代審美。搭建多元化、專業化人才培育平臺,聯動高校、行業協會、頭部機構,開展創作技巧、版權保護、海外傳播等專項培訓,重點扶持青年、基層、素人創作者。同時,健全人才評價與激勵機制,打破身份、學歷限制,完善人才成長通道,營造“人人能創作、個個出精品”的良好行業生態。讓每一個有創意的人都能借助技術的力量實現自己的藝術夢想——這才是人工智能與文化建設相結合的真諦。
(作者:張建珍,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新聞與傳播研究所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