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
文化遺產資源是一個復雜系統,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并將其提升到系統性保護的高度?!笆奈濉币巹澓?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強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笆逦濉币巹澗V要進一步強調,要“推動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推進管理資源整合,建立文化遺產保護督察制度”。當前,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步入深化階段,既面臨重大機遇也迎來關鍵挑戰,必須以標志性改革舉措推進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笆逦濉睍r期,應加快健全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體系,以關聯性、系統性、協同性措施,促進文化遺產事業更高質量、更可持續的發展。
1.樹立系統觀念,把握保護與發展關系
系統性保護須牢固樹立系統觀念。我國文化遺產數量巨大、類型多樣、分布廣泛。以不可移動文物為例,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76.7萬處“三普”登記文物全部完成復查,新發現文物超過13萬處。從歷史古跡到近現代遺產,從物質文化遺產到非物質文化遺產,從文化遺產到文化和自然雙遺產,從傳統文物到新型遺產,每一處寺院、每一個村落、每一座名城,都包含著豐富的建筑本體、附屬文物、內外格局、山水環境等,都蘊含著深厚的歷史傳統、人文內涵、非遺技藝、民俗傳統等。這些不同時空維度、不同內涵外延的各類別遺存及其環境組成的文化遺產,是內在關聯、相互依存、持續演變的有機整體、復雜系統。其保護工作既涉及每處遺產本身的調查、登錄、保護、管理、研究、展示與利用,也涉及遺產之間、遺產與環境之間的關系處理;既需要傳統工藝與技術,也需借助多學科與現代科技手段;既關乎行業內部的保護管理,也涉及與外部系統的協調互動。唯有實施系統性保護,綜合運用各類保護、研究、管理和科技手段,才能有效應對這一復雜系統所面臨的挑戰。
近年來,盡管大規模建設性破壞得到有效遏制,但在重大基建、城市更新、鄉村改造等過程中,文化遺產保護仍然面臨被破壞的風險,拆真建假、拆古建新等問題時有發生。如何科學把握保護與發展、保護與民生、保護與利用、傳承與創新之間的關系,仍是各級黨委和政府須認真面對的重要課題。面對悠久、豐富、龐大而復雜的文化遺產,必須樹立系統觀念,正確認識、妥善處理好若干根本性、方向性的重大關系。一是保護與發展的關系。這是涉及文化遺產與整個外部體系的最主要關系,也是實際工作中最常面對的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始終把保護放在第一位”,“切實做到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要落實敬畏歷史、敬畏文化的要求,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產,與一切破壞文化遺產的行為做堅決斗爭,應堅守文化遺產的安全底線、保護紅線、利用上線,以高水平保護助力高質量發展,以高質量發展促進高水平保護。二是保護管理與開發利用的關系。貫徹落實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工作要求,妥善處理保護與利用的關系,在做好保護與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開放、有序運營、合理利用,既不搞脫離時代與社會的保護,更不搞不顧保護的利用,避免建設性破壞、過度開發、不當利用、片面商業化等現象。三是傳承與創新的關系。既要傳承行之有效的歷史經驗、傳統工藝、基本制度,又要積極引入新體制、新模式、新理念、新技術,主動研究新遺產、新環境,推動文化遺產事業的創新發展。
2.推動系統性改革,完善制度體系
長期以來,文化遺產管理職能涉及多個部門,容易出現職責交叉與協調不暢等問題。同時,對于文化遺產保護頂層設計、國際合作、民生協調等綜合性問題,單個部門又難以有效應對。此外,現有文化遺產各相關領域的專項規劃之間還需要加強銜接,新興的工業遺產、農業遺產、水利遺產等行業遺產亟待形成完善的制度體系與規劃框架。隨著改革步入深水區,文化遺產資源資產管理、保護項目機制、活化利用政策、財政采購制度、事業單位改革以及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均累積了一些改革訴求,亟須通過系統性、整體性改革加以破解。
首先,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加強統籌才能形成合力、推進改革,應重點抓好三個統籌:統籌整體布局、政策體系和制度設計,破除橫向壁壘、縱向障礙,實現從分散保護走向全面保護;統籌重點事項和關鍵環節,聚焦監督檢查、統一執法、標準執行、國際合作等方面,以重點突破帶動改革一體推進;統籌各類資源和各方力量,加強聯防、聯建、聯訓,為系統性改革提供有力支撐。
其次,科學編制總體規劃?!笆逦濉笔锹鋵嵨幕z產系統性保護的關鍵規劃期。應緊抓這一歷史機遇,編好文化遺產專項規劃,準確把握未來發展大勢,綜合考慮文化遺產現狀、任務目標與基本定位,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整體思路、基本原則、主要目標、戰略任務,構建新時代文化遺產保護的“四梁八柱”,謀劃具有基礎性和牽引性的重大舉措,統籌國家文化遺產發展全局,凝聚各部門各領域力量,推動改革向縱深發展。
最后,深化系統性改革。一方面,要從中央層面盡快建立健全文化遺產保護體系,統籌研究資源普查、法規建設、資源資產管理、督導檢查、國際合作等共性問題,盡快完善文化遺產法律法規。另一方面,也要推進各職能部門自身改革,聚焦財政采購制度、事業單位改革、從業人員能力建設、保護項目機制、活化利用政策等事關遺產安全、質量監管、廉潔風險、隊伍建設的重點難點,補齊制度短板,筑牢安全、質量、廉潔和人才防線。
3.實施系統性保護,構建完整保護鏈條
文化遺產保護專業性強、周期長、難度大,參與機構和人員眾多,統籌協調難度較大。從審批、論證到實施,涉及多部門、多環節。同時,由于我國尚未建立常態化的全國文化遺產資源普查與登錄制度,未定級、低級別和瀕危文化遺產亟待進行系統全面調查與有效保護。解決這些問題,亟須構建文化遺產完整保護鏈條,形成覆蓋遺產全領域、全生命周期、全業務流程,真正符合文化遺產行業特點,具有中國特色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
首先,推進全領域保護。踐行“應查盡查、應保盡保”要求,在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基礎上,協調推動文化遺產各領域資源的全面普查和專項調查,加大對未定級、低級別和瀕危文化遺產的調查保護力度,不斷拓展文化遺產資源范疇,促進保護對象全領域全類別全納入,全面掌握遺產保存狀況,以普遍性登錄促進系統性保護,并為統一監管督察提供支撐,加快構建大保護格局。
其次,完善全流程保護。深化保護項目改革,系統梳理保護項目從前期立項審批,到中間項目實施,再到后期保養維護、日常開放利用的所有環節,重塑和優化保護流程,提高審批效率、論證質量,避免保護性破壞,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閉環有效管理,不斷健全保護管理體系。
最后,實施全鏈條保護。整合保護力量,鼓勵、支持國家級團隊牽頭,探索建立遺產保護項目“全鏈條一體化”機制,統籌考古研究、工程技術、科技保護、安全防范、研究闡釋、展示傳播等多方力量,構建從研究分析、勘察設計到修復實施、后期評估的完整業務鏈條,以適應復雜、長期、專業的遺產保護要求。加強傳統工藝與現代科技融合,健全配套的工匠體系、工藝體系、材料體系、標準定額及招投標體系等。嚴格遵守最小干預等保護原則,推廣研究性保護、預防性保護,開展系統性保護試點。
4.強化系統性監管,提升監管效能
統一監管督察是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的重要保障。當前,由于文化遺產領域全國性統一行動和綜合性監督開展較少,強有力的統籌協調機制比較缺乏,現有技術體系、信用體系建設相對滯后,造成我國現有各部門、各地區檢查監督的層級、范圍、影響均有限,難以達到綜合性、整體性、高層次的監管效能。為此,需要強化系統性監管,推進統一監管督察工作。
首先,強化權威性,形成威懾力。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實施文化遺產政治督察和專項督導,統一監管、集中督察各地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文化遺產保護決策部署的情況。中央督導聚焦重大事項,如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指示批示的落實情況、跨部門跨地區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社會反映強烈的重大文化遺產事件等,通過統一組織、實地督導、執紀問責等方式,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落實文化遺產保護主體責任,查處典型案件,解決突出問題,形成強大威懾,有效遏制破壞行為,營造全社會共同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
其次,突出統一性,形成協同力。一是統一行動。加強對文化遺產監督檢查工作的統籌協調,避免重復檢查、多頭執法。在繼續用好原有聯合檢查、安全聯席會議等有效機制的同時,探索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聯合檢查、國家文化公園統一督察等新的協調檢查方式,建立科學有序的監管督導機制。二是統一力量。針對各部門、各地區文化遺產從業人員力量不足、經驗不足的現狀,鼓勵整合力量、輪流牽頭、數據共享,健全合作管理體系,加強監管人員能力建設,實現目標一致、信息一致、步調一致。鼓勵社會力量、多方主體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監督,統籌、發揮各類文化遺產志愿者組織力量。三是統一標準。各部門、各地區應參照中央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調整、規范、補充現有規章制度,規范工作流程,明確監管對象、內容、考核與處罰措施,形成一致、嚴格的監管標準,為統一行動提供制度保障。
最后,增強系統性,形成約束力。保護工作的專業性決定了監管體系不僅要有制度保障,還需加強配套的技術支撐、評估指標與信用體系建設。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建設統一高效的文化遺產監測預警平臺,推動監管智慧化轉型,提高監管的預見性、精準性和有效性,形成系統完整、科學高效、約束有力的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助力全領域全流程全鏈條監管,以系統性增強權威性、保障統一性。
總之,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工作,必須堅持中央主導、部門協同、系統保護、統一監管,必須構建涵蓋理念、制度、保護、監管的完整體系,真正把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落到實處,切實把中華文化瑰寶呵護好、弘揚好、發展好。
(作者:凌明,系北京魯迅博物館黨委書記、館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