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網3月9日訊 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3月9日在北京舉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應勇指出,去年一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加強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職能。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加強人權司法保障,貫徹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原則,準確把握逮捕、起訴法定條件,依法不批捕32.6萬人、不起訴34.7萬人。對應當逮捕、應當起訴而未提請批捕、未移送起訴的,追加逮捕1.01萬人、追加起訴2.9萬人。偵查機關曾以涉嫌搶劫罪對趙某提請批捕,甘肅檢察機關審查認為在案證據不能證明趙某作案,依法不批捕并持續監督,十五年后真兇落網。
加強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監督立案1.7萬件、撤案4.4萬件。協同公安部專項清理刑事“掛案”27.8萬件。加強刑事審判監督。提出刑事抗訴5778件,法院審結后改變率71.1%,有罪改判無罪79人,無罪改判有罪51人。車某等3人因強奸、故意殺人、偽證案被判刑而持續申訴,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發現原案缺乏關鍵證據,依法提出抗訴,再審改判無罪;推動繼續偵查、抓獲真兇,依法提起公訴,做到不錯不漏,維護司法公正。
編輯:魏婧
編審:張艷玲 王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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